村官如此不作为,我的合法权益在哪里?

本人 王 岩 于 2002 年 5 月 4 日, 我通过 吉林省 农安县 小 城 子 乡 谭家堡子村委会公开发包,以6万元的价格,把村里的水库及附带土地承包,期限15年。 2003年我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,在承包的山地上栽植了2万余棵树。 2018年初,承包合同期满后,砍伐期[查看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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